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03-04 08:53 来源:广安日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2月6日在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胡旭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1],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756件,办结各类案件42142件,结案率98.56%;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929件,办结各类案件3883件,结案率98.83%。

一、坚定政治站位,深谋服务大局,牢筑广安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杨浩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赵建中以暴力方式强行通过防疫卡口,二人妨害疫情防控公务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力维护防疫秩序。用活司法措施,促成执行和解帮助岳池浪琪服装厂转产医疗防护服,通过以物抵债促使广安康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扩大口罩生产,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正确适用法律关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规定,妥善处理52家企业因疫情冲击履约困难引发的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常态化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

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定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创业。完善企业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推动成立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稳妥审理重向房地产公司等41件破产案件,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要素配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8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岳池县罗渡电站诉岳池县罗渡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入选“四川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指标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个一级指标均进入全省前列。

助推建设双城经济圈。全市两级法院与重庆市三中院、渝北区法院、合川区法院等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建立渝广两地重大影响案件、破产关联案件通报机制,开展代为送达、多元解纷、协助执行等1128件次,实现执法办案“同城效应”。在川渝高竹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邻水县法院与渝北区法院联动化解涉企纠纷13起,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7场,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与重庆地区法院联合举行民法典与民营企业风险管理培训,联合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强化司法对市场预期的指引作用。

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精准对接扶贫领域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作社经营、特色农业发展等案件535件,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07件,段云兵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于永华等人滥伐林木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案件4016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深化司法预警机制,向行政机关移送建筑商违法案件7件,广安区法院采取示范诉讼等方式妥善化解房地产纠纷700余起,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多元联动,深耕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安建设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广安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36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402件,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9件,全市禁毒形势持续向好。紧盯新型网络犯罪,审结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60件,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王万锟受贿16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原财务科副科长李位荣贪污2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始终保持严惩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恶犯罪一审案件19件198人,结案率100%,以祝玉彪、江强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王建、杨伊立、邓永林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等黑恶势力受到依法从严惩处。全面推进“打财断血”,综合运用财产刑和涉案财产依法处置,全市法院共判决追缴黑恶财产1.5亿余元,判处罚金1252.3万元,实现“黑财清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线索移送办理,深入排查、移交涉黑恶和“伞网”线索32条。推进综合治理,向交通、住建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1件,回复率100%,促进社会风险防控和堵漏建制,助推“行业清源”。

纵深推进诉源治理。推动市“两办”出台全市诉源治理责任分工方案,初步建立了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纠纷解决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7.09%,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12.36%。所有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入驻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法院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87.21%。邻水县法院建立“3+1”诉源治理模式,在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作经验交流。前锋区法院与邻水县司法局探索行政争议先行调解机制,邻水县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2.47%,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广安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15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7.92个百分点。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政府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情况,提出依法行政建议。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白皮书,选派法官到华蓥市政府、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行政诉讼业务培训,助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集体土地补偿纠纷司法裁判与行政裁决衔接机制,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进集体土地补偿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坚护民生福祉,深践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前锋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微法院、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2501件,线上调解、远程开庭案件487件。呼应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在全市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100余个,开展巡回审判103场,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难题。

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立“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机制,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045件,执结14903件,结案率99.06%,执行到位金额10.23亿元。纵深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创新“三统三分、三区六化”运行机制[2],促进执行办案更规范、管理更高效。深化联动格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在查人、找物、扣车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深化失信惩戒机制,召开全市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开展专项惩治行动,纳入失信名单库4327人,公开曝光1102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拒执犯罪16人。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紧扣“六稳”“六保”,妥善审结涉劳动争议、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423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案件78件84人,汪习清强奸智障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追回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款等2709.24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758.2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0.09万元。

传递法治社会能量。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开展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以阳光司法促全民守法。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将法庭搬到村口屋前,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应。大力宣传民法典,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一典”普法栏目,利用抖音开展“‘典’亮生活”普法直播,到机关、校园开展民法典讲座19场。打造普法品牌,岳池县法院等基层法院组建“法义先锋”志愿服务队,深入边远地区普法,让法治照亮乡村角落。

四、坚守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完善改革配套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要求,99.36%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健全员额法官调整、遴选、退出机制,7名干警经过严格遴选程序进入法官队伍,11名员额法官因工作交流等退出员额。常态化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畅通法官职业晋升通道。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审判组织、审判人员的审判权力和责任范围,确保审判权规范有序运行。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实做深“四个在法庭”[3],坚决防范冤错案件。持续深化“繁简分流、简案速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程序衔接,武胜县、前锋区等基层法院简案办理比例超70%,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9.82天,相关工作受到省人大代表视察团的充分肯定。广安区法院将协兴法庭确定为家事案件专审法庭,华蓥市法院将天池法庭确定为道交案件专审法庭,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定期分析通报审判质效,到各基层法院开展现场督导,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加强院庭长监督,完善“四类案件”[4]监督管理方式,全市法院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系统1476件,同比上升271.79%。完善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全市法院进行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33625次,检索比例78.64%。系统梳理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典型案例,建设民商事参考性案例库,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市法院直播庭审案件8557件,上网裁判文书47240份。

推进案件收结平衡。坚持科学谋划减存量,年初制定未结案件消减工作方案,实行“一案一策”,做到督办到案、责任到人。坚持分流提速控增量,推行诉前鉴定,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加强判后答疑,预防和减少上诉、再审、执行等诉内衍生案件。坚持加强监管提质量,将长期未结案件以及审限变更案件纳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市法院未结案件由去年同期的2052件减少到614件,同比消减70.08%。

五、坚明严实导向,深挖素质潜能,锻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法院队伍

坚定信念筑本塑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武胜县法院、华蓥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及我市28条措施,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认真谋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锤炼素能固本强基。创建“天平初心”党建品牌,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7期2060人次。加强院校合作,与小平干部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增强干警业务能力。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警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狠抓学术调研,全市法院在政法系统省级以上学术论坛获奖52篇,7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年度案例采用。开展“十佳庭审”评选活动,1件庭审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严肃风纪正本清源。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法纪学习31次,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开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5]专项整治、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非”工作机制[6],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扎实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对三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涵养文化聚本凝心。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实施“悦读提升”“健体聚力”“法治传播”等文化计划,全市法院两部微电影入选全国法院“百优微电影”。举行广安法院荣誉授予仪式,以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干警,全市法院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05次,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前锋区法院行政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胡全胜等一批先进典型。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全年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选“十佳庭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件督办、及时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快讯1200余条,寄送《广安审判》等文件资料2000余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8人次。主动接受监察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过去一年,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面对司法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新要求,审判执行权制约监督体系需持续完善,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巡回审判开展还不够广泛,智慧诉讼服务的宣传推介还不够深入,对农村和校园的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个别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之年,也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拓展“六个实质化”工作体系,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先进法院,为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在增强政治定力上固本培元。坚定政治信仰,深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执行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及我市28条措施,严格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在全市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提升政治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是纵深推进川渝司法协作,在助推进城入圈上固实出新。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推动完善党委主抓的诉源治理格局,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广安建设;妥善化解实施城市提质、乡村振兴工程中的各类纠纷,服务保障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深化广渝司法协作,妥善化解建设川渝高竹新区、构建立体化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各类纠纷;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破产审判、司法预警机制,强化司法对市场预期的指引作用。积极推进广安行政审判中心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三是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在满足多元需求上固强补弱。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依法惩治涉食品药品安全、醉驾毒驾、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道路上”“账户上”的安全。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提档升级,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附属审判中心,提供更高水平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以公正裁判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固质增效。加快推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继续做好员额法官动态调整、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惩戒、法官权益保护等制度。加快推进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加快推进办案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构建权责统一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加快推进以庭审实质化为重点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简案速审”,进一步提升审判效能。

五是严格落实教育整顿部署,在淬炼法院队伍上固根强基。抓严教育整顿,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抓实素能提升,巩固组织力提升工程成效,持续打造“天平初心”党建品牌,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力度。抓深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抓细文化建设,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举措,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站稳人民立场、忠诚司法事业、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砥砺新征程。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迈出新步伐,见到新气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用语解释

1.“六个实质化”:服务大局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

2.“三统三分、三区六化”运行机制:坚持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实行分权制衡、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办案机制。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执行指挥、执行事务、执行管理三个分区,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办公、执行行动的高效化指挥、执行事务的集约化办理、流程节点的静默化监管、执行质效的精准化考核、服务保障的信息化支撑。

3.“四个在法庭”: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4.“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三非”工作机制: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

责任编辑:张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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