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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司法局关于举行《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3-04-12 17:21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民主化水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司法局举行《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3515日上午9:00在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举行。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重点听取以下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内容,详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

(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内容,详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对设定的行政许可、备案措施的必要性、适当性的意见建议,详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设定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对运行维护单位和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行为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必要性、适当性的意见建议,详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五)《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会组织者按照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为15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代2设计单位代表2监理单位代表2人、运行维护单位代表2律师1居民委员会代表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建议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同时,在报名表中阐明主要论点和理由。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社会公众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代表性确定。听证旁听人为10人。

听证参加人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听证会组织者商有关单位邀请产生。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1318:30接受报名。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分别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以现场、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周卓林

联系电话15908330855

地址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1号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guanganhaimianban@163.com

附件1.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2.听证旁听人报名表

3.《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司法局

2023412

附件1-3

责任编辑: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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