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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我市实行烟花爆竹最严禁放政策,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重点乡镇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并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期间,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行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全市累计收缴烟花爆竹3002件、行政立案49件、行政拘留20人、警告教育15人,罚款7100元。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大幅减少,实现了近年来春节最好环境空气质量,彻底遏制了重污染天气发生,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
监测数据显示,2月4日(除夕)—2月19日(元宵节),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天,优良率81.2%。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4.1微克,较2018年春节(每立方米83.2微克)下降10.9%;PM2.5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50.9微克,较2018年春节(每立方米54.2微克)下降6.1%;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三项指标日均值较2018年春节分别下降24.2%、25.2%、14.3%。
除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更为明显,PM10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92微克,同比下降40.3%,PM2.5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1微克,同比下降41.9%,SO2、NO2、CO同比分别下降20%、37.5%、21.4%。
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是确保环境质量、公共安全的一项长期举措,要将春节突击攻坚转变为常态化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到禁放人人知晓,逐步改变燃放习俗。